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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能发盈警 预期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1亿-1.5亿港元

更新时间:2024-06-15 04:39:59

  中国港能公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由天津市海事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发出的民事判决书,有关一名独立债权人的偿债要求。根据民事判决书内容,要求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港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该债权人的应付款项,另需额外支付罚款及逾期利息,总数约人民币3600万,该公司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天然气有限公司为以上应付款项及相关费用的担保人。

  就民事判决书结果,公司已于2024年5月20日提出申诉申请,现正等待法院就司法程序作进一步通知。

  根据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为谨慎起见,会在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计提全部罚款费用金额约人民币3600万。

  此外,该集团预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将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1亿-1.5亿港元,而2023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67亿港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亏损减少主要由于:2024年度产生毛利约6300万港元,对比2023年度为毛损约1600万港元;2024年度取得在建工程处置产生的非经常性亏损约1800万港元及鉴于上述法律诉讼于2024年度计提的一次性罚款费用约39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