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芳源股份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中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约定由芳源循环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预计合同金额约为8.20亿元,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芳源循环与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芳源循环向象屿新能源提供1.5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象屿新能源向芳源循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锂云母、锂辉石等在内的含锂原料以及镍、钴原材料,预计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亿元,同样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