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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控股股东信息披露遭罚420万元

发布时间:2024-11-19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富满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集晶香港因信息披露及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深圳局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其中,对信息披露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行为处以320万元罚款。集晶香港在持股比例减少达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刘景裕作为集晶香港的实际控制人,也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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