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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多期财报虚假记载拟被罚90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05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时任经理,李刚作为同辉信息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是同辉信息信息披露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同辉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对戴福昊给予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对崔振英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姬海燕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赵庚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李刚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北京证监局还提到,戴福昊、崔振英二人组织、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行为,在重大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戴福昊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崔振英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同辉信息主营业务为向教育、金融、港口、影院等各行业用户提供数智化场景解决方案及产品。

  2025年上半年,同辉信息实现营收3720.1万元,同比下降7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6万元,同比下降50.84%。对于营收下降原因,同辉信息称,公司终止了亏损业务-电影机分销业务,以声学产品以及数智化解决方案为替换业务;上年同期公司产生一笔偶发大额合同,本期无大额合同的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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