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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市区贯彻落实《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询问会

发布时间:2022-11-25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住宅小区不仅是群众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基础单元,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市人大常委会9月29日举行市区贯彻落实《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询问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副主任杨秀清、戴邦和、蓝伶俐、叶旭勇参加询问会。市委常委、副市长楼志坚作表态发言。

  会上,首先播放了暗访,反映市区贯彻落实《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存在的部分问题。“目前无论是物业主管部门还是街道在投入物业管理方面的力量都是不足的,请问市建设局、莲都区政府、丽水经开区管委会下一步如何加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的物业管理力量?”“请问莲都区政府下一步在破解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加强业委会主任队伍建设上有什么具体举措?”……在询问环节,10位询问人以市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为重点,针对配套制度和示范文本、执法保障与部门依法履职、业主组织等问题,持续向政府相关部门询问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

  楼志坚在表态时说,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用好、落实好《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建设提供助力。迅速召开专题部署会,针对专题询问的建议成果,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未来e家平台应用,利用数字化手段,赋能生活场景应用,促进行业提档升级。

  对于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制度供给,尽快出台必要的配套制度;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工作经费到位;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建设,优化处室设置、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履职能力。要牵住“牛鼻子”。切实加强业主组织建设,推动业主组织的规范建立和高效运行,提高全市小区自治组织的成立比例;选优配强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业委会主任的关键作用。要营造好氛围。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对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后印发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对照抓整改,真正解决好物业管理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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