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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健食品直播带货防“踩坑”,虚假宣传首当其冲

发布时间:2024-10-1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共26542条,通过汇总分析舆情总数据发现,直播宣传问题舆情比较突出。其中虚假宣传问题舆情较多,主要涉及夸大宣传、误导宣传等;违规代言、暗广等违规广告问题舆情占比次之。

  其次,直播销售问题也是舆情高发区。其中销售误导问题舆情较为突出,主要涉及高价兜售、诱导消费、隐形消费、套路消费等。

  图1“三品一械”直播带货问题舆情的数据量与比例

  在品类上,

  图2 “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涉及品类问题舆情情况

  “三品一械”直播带货面临管理难题

  在直播带货已成为商家主要销售手段的当前,“三品一械”带货在直播行业中仍具有特殊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即“三品一械”广告内容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同时,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但在直播间里,各种“三品一械”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违规广告代言等问题时有发生,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消费者,受到各种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欺骗,部分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事实上,“三品一械”销售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

  但在法律实践中,对“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的监控仍存在难题。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表示,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互联网销售“三品一械”的广告审查都有比较细的规定,也有严格的事先审查程度,但直播时,主播内容不是事先生产的,平台也难以实时地监管;同时,对于如何认定“三品一械”直播内容是否构成广告的方法也不明确。“对此,应当在如何明确直播带货‘三品一械’的广告认定标准上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指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认为,直播活动中很难区分“商业宣传”与“广告”的区别,但由于“三品一械”直播带货具有较强的特殊性,或可以宽泛地认定广告的内容,对于未提前进行广告审批、又符合广告法的内容,可以宽泛地按照广告法来执法。通过这种方式反向规范直播主播提前进行审批。

  明确各方责任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三品一械”直播带货行业虚假宣传、误导销售等问题,结合“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特殊性,

  针对主播行为,

  平台同样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具体来看,一是要采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三品一械”直播内容进行初步审核,过滤掉明显的违规内容;二是要设置人工复审环节,对疑似违规内容做进一步审核,确保审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要建立实时监测机制,对“三品一械”直播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四是要设立专门的“三品一械”主播培训体系,要求主播在开播前完成相关法律法规、产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五是要根据主播的直播行为、消费者反馈等信息,建立主播信用评分体系,激励主播自觉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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