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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告破:合计罚没65.58万元

发布时间:2024-10-22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一些“职业闭店人”通常会在闭店前,以店庆等名义组织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职业闭店人”主导的闭店行为也导致员工薪资被拖欠、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按照“坚决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案例一:“艺术伞”系列案件

  经查,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创企未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

  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对闭店企业“艺术伞”构成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据

  二是对3家中介机构为闭店企业提供收费服务、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据

  案件二:“木艺艺术”系列案件

  经查,韩某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经核查认定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对闭店企业“木艺艺术”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据

  二是对韩某、张某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分别处罚,依据

  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撤销了“艺术伞”“木艺艺术”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将闭店链条中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自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预付式经营企业:一是要严格落实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或留存消费凭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到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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