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2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正平股份12日晚公告,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青海证监局于2024年9月3日向公司发出监管提醒函,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截至2024年11月11日,1.9亿元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也未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
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彭有宏、时任财务总监闫文文违反
根据
值得注意的是,因上述事项,正平股份、彭有宏、闫文文此前已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公开资料显示,正平股份主要从事城镇、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等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正平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24亿元,同比减少2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9.97万元,上年同期为-1.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