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业界 > 正文

海关总署:执行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事项

发布时间:2025-04-09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温馨提示:所有理财类资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