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3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其中,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03号显示,经查,深圳君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为私募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
相关行为违反了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02号显示,经查,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基金推介材料与基金合同约定不一致;二是向部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三是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四是未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
朱峰负责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相关行为违反了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君创私募成立于2014年,曾用名为深圳前海君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君联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峰,持股比例为70%。
股权关系显示,君创资管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朱峰,君创私募持有该公司98%股份,为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