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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悦收到年报问询函 问及

发布时间:2024-05-2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永悦科技的供应商、大客户、实控人、资金“借道”方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的核心问题。

  2023年1月,永悦科技发布称,“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约3.3亿元,项目达产后,生产能力为植保无人机3000台、消防无人机500台、电力巡航及军警机1000台、大型物流机500台和精密配件500万件。

  据上交所要求永悦科技结合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采购及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补充披露公司在与中传华夏无人机业务开展中实际生产制造的环节,以及该环节占无人机业务成本的比重,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

  “列示无人机业务前五名供应商、交易金额、对应往来款余额;本期已确认收入的无人机销售对象、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收入确认依据,并结合公司无人机业务的行业准入资质、人员、资产、专利、核心竞争力等进一步说明公司无人机业务是否属于融资性贸易或空转贸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上交所表示。

  永悦科技通过与合肥麦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捷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枫锦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中传华夏供应合同项下部分标的。

  另一家被永悦科技控股股东“借道”用于资金流转的企业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间接股东之一为中睿智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据上交所要求永悦科技:“结合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说明公司在三家供应商尚未发货、中传华夏尚未付款、供货单未签收的情况下,大额预付货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三家供应商是否为中传华夏指定,其与中传华夏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预付款是否涉及非经营性占用。”

  此外,上交所要求永悦科技:“全面自查控制权变更以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及业务往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其他潜在利益侵占行为,并进一步核查期后资金支出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占用等违规行为。”

  “补充披露公司近三年所有供应商、客户中是否存在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并列示交易类型、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并核实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上交所问及。

  另外,上交所还就永悦科技的化学制品制造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客户与供应商、应收账款和研发费用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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