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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文字制作人诉微软侵权被驳回,法院:不应为某个人所垄断

发布时间:2022-10-25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企查查显示,10月24日,窦伟伟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字符集若隐去文字部分,一般公众无法了解创欲表达的思想情感,从美术作品认定的角度,亦不能体现创在美学领域的独特创造力和观念,所以其无法构成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此外,以计算机字符为基础的表意创作越来越普遍,用括号表示人脸、用圆圈表示眼睛等已成为描绘人物面部特征的常见手法,且计算机常用字符表现人脸的表达方式极为有限,不应为某个人所垄断,因此,原告主张的涉案面部表情不构成美术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窦伟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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