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春雷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春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4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春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春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春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春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谋求职务升迁,长期搞政治攀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热衷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谋求特殊待遇;罔顾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目无法纪,酒后驾驶机动车;权力观扭曲,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土地获取、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春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