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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数字虚拟人应用主体编辑真实人声、人脸等应取得同意

发布时间:2024-11-28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播报/手语播报、电影/电视/专题片/纪录片介绍和直播带货等;交互客服包含虚拟客服、智能助手和交互问答等;虚拟演播包含综艺主持、虚拟演唱会、文娱活动和用户代理虚拟分身等;内容创作包含影视创作、创作、广告创作和游戏创作等。

  安全能力要求方面,

  对于数据及算法安全,

  a) 应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b) 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c) 应根据业务需求,配置数据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策略,为用户配置合理的权限,具备相应的访问控制机制;

  d) 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具备数据准确性、安全性的保障能力;

  e) 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对于需要进行加密处理并传输的业务数据,应部署相应的加密措施;

  f) 不准许制作、、发布、传播虚假内容。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

  a) 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应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b) 处理个人信息应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c) 处理个人信息前,应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范围;

  d) 当对真实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

温馨提示:所有理财类资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