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4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14日,研究院与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
相对而言,内容平台进入带货行业时间较短,经验不足,这可能是其舆情问题更加突出的首要原因。其次,内容平台主要以内容创作为核心,直播带货是其衍生功能,因此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机制,相对电商平台更为薄弱。此外,也反映出内容平台售后服务可能还不完善,进一步加剧消费者的不满情绪。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从监管角度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去改善:一是政府监管部门应主动进行引导,如约谈,并通过正面案例进行宣传,从而引导其走上规范的发展道路;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法规教育,使许多非故意者避免违规;三是发挥大平台的作用,通过平台进行监管,更具有针对性。
对于内容平台而言,则应首先建立更加严格的商家和主播准入机制,对入驻商家和主播的资质、信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其次,还应积极应对消费者投诉,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快速得到解决。再次,内容平台还应定期对商家和主播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其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虚假宣传和销售劣质商品。建议通过建立商家和主播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对信用良好的商家和主播给予奖励,对信用差的进行惩罚或清退。此外,内容平台还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控直播内容,自动识别虚假宣传、违禁商品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以消除负面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