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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8月8日起新发国债等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5-08-01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31日发布

  公告显示,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公告指出,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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