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3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陈友东被警示。
11月13日,天津证监局网站发布
据
陈友东作为天房集团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天房集团不按期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中期报告负有责任,违反了
依据
此外,天津证监局还要求天房集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天房集团及有关责任人此前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2025年11月3日,上交所发布
另经查明,天房集团最近12个月内曾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被本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再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违规情节严重。
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天房集团及其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友东、时任财务负责人李毅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经理陈旭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