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3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灵康药业公告,因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异常波动。公司自查后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决定终止“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同时,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近两年经营业绩亏损,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亿元、-1.51亿元及-4,688.99万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及业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