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4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舆情数据,对不同类型维权问题打标签后数据量共计15102条。通过对问题舆情数据的词云分析,直播带货、主播、宣传、平台、消费者都是高频问题词汇,表明直播带货产业链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此外,词云中出现的“虚假”“乱象”等词汇,也反映了直播带货领域还存在营销宣传问题、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亟待重点关注整改。
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词云图
直播带货消费舆情数据月份分布情况
不同品类主播的问题数据比例
除此之外,食品饮料/日用百货类主播、低价/山寨商品类、农产品/生鲜类主播在退换货问题上比例相对更高;美妆护肤类、明星/跨界带货类主播在不文明带货问题上比例相对更高。
不同问题中的各品类主播数据量比例
内容平台消费维权舆情占比更高
不同类型直播带货平台的问题数据比例
不同问题中的直播平台数据量比例
对此,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相对而言,内容平台进入带货行业时间较短,经验不足,这可能是其舆情问题更加突出的首要原因。其次,内容平台主要以内容创作为核心,直播带货是其衍生功能,因此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机制,相对电商平台更为薄弱。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认为,消费者往往被内容平台上主播的口才和表演所吸引,容易忽视产品本身的真实情况。而且内容平台上的退换货机制也相对复杂,给了部分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设置退换货障碍的机会,使得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难以维权。
为了促进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表示,直播间里的宣传目前并没有纳入更严格的广告监管范畴,对一些主播来说,成本较低,起不到威慑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让违规的相关主体承担相应代价;还要进一步明确主播在直播间里的宣传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真正将直播间宣传纳入有效监管。
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张欣表示,可以适时更新监管工具体系,开展监管工具的智能化迭代升级,例如引用信用监管工具建立主播黑名单跨平台禁入制度,或通过智能化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科学便捷的举证工具。此外,还应构建治理生态的协同性培育机制,提升行业自律的同时增加消费者的认知和数字素养。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消费者自己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消费者不但不在乎货不对板的情况,反而对此习以为常,客观上纵容了这一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