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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职工谎称“帮人找领导”诈骗上百万,“局长”竟是16岁少年

发布时间:2024-06-0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家人生病,医保能多报一点吗?即将退休,退休待遇能再高点儿吗?

  成为医保局的职工以来,张某没少被亲朋好友打听类似的问题,眼瞅着这是一条“钱路子”,他打起了“歪脑筋”。

  近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张某、李某某诈骗案。主犯张某指使从犯李某某冒充医保局局长等角色行骗,
 

  张某系某市医保局职工,因在外欠了高利贷,经济紧张,从2021年开始,其便以帮助报销医保、办理社保、调整社保工资基数等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

  在实施过程中,张某不断虚构办理业务需要找关系打点、请客吃饭、挂靠单位、存放押金需要费用等理由,并指使李某某冒充医保局局长、人社局业务员、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等角色,二人配合行骗。依靠张某传授的具体话术,李某某始终未以“局长”身份与被害人见面,而是仅仅通过电话、与被害人联系。

  
 

  聊天记录

  由于被害人大多与张某是亲属关系,且出于对张某职业的信任,张某的诈骗过程非常顺利。直至其中一名被害人被骗70余万后,其女儿意识到被诈骗遂报案。

  截止案发,二人累计诈骗7名被害人140余万元,其中,李某某分得50000元,张某和李某某挥霍约300000元,其余归张某支配。

  
 

  沅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某某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综合考量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广告等方式虚假宣传代办养老保险实施诈骗,或冒充医保、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套取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本案中,诈骗主犯本身即是相关业务单位的工作人员,针对企图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亲戚群体,借不对称的信息渠道实施诈骗,即使诈骗手法并不高明,却屡屡得手。法官在此提醒:

  渠道要正规。个人医保、社保业务办理要认准正规途径,最好亲自前往正规机构的营业大厅进行办理,不要通过私人办理业务和缴纳费用。

  政策要清楚。在缴纳相关费用前,先通过正规网站、报纸、头脑要清醒。诈骗犯罪的种类和手法层出不穷,诈骗犯往往是利用被害人的人性弱点进行犯罪,为避免陷入诈骗陷阱,不要贪图不正当利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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