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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绿色周报丨35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财信发展旗下水务公司收

发布时间:2022-07-31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因“铸造二车间保温炉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过程未密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被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罚款10.84万元。处罚文号为:锡澄环罚督书字〔2022〕第009号。

  吉鑫科技方面在电话中表示,因领导在外出差,来不及审核稿,所以不便回复。北元集团、金龙汽车则均在电话中表示已收到邮件,不过截至发稿,

  需要说明的是,上周A股绿色报告项目致信的上市公司合纵科技,在7月27日书面回复了问题。合纵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近期因“该公司东北侧厂界外氨有三次超过排放限值”收到了文号为长环罚13号的处罚,对于这则处罚的披露情况,合纵科技回复表示,湖南雅城已向湖南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进行咨询、了解,行政处罚情况目前无需企业进行自主公示,统一由行政处罚决定机构公布于政府门户网站。

  对于未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的情况,合纵科技表示,此次出现的环保问题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8万元,未达到需要对外披露的标准。此外,该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因此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故无需对外披露。

  此外,合纵科技表示,上市公司通过向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归属于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局管理,目前根据管理办法,各个地方的生态环境局在推进对环境信息披露平台的搭建,但进度不同,目前长沙市还处在搭建阶段,故公司目前无法通过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披露上述事项。

  对于整改情况,合纵科技则表示,湖南雅城决定通过升级工艺彻底解决氨味,现技改已完成,并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的现场检查。

  环保处罚:排放超标 陕西建工子公司收50万元罚单2022年7月第三周,数据库收集到38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35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金额10万元及以上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上市公司陕西建工旗下的延安新投环保有限公司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50万元。

  具体而言,延安新投环保有限公司2022年3月31日出口总磷排放浓度为1.62mg/L,超标4.4倍;出口总氮排放浓度为16.9mg/L,超标0.13倍。由此,延安新投环保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5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延安新投环保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活动为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陕西建工2020年年报则显示,延安新投环保有限公司为其2020年度新设子公司之一。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本期,伟明环保就因参股的东明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而登上环境风险榜。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16日和4月10日对东明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东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生产,未验收,渗滤液系统沼气收集处理系统只有气柜和火炬,未按照环评要求完成建设,渗滤液系统污泥池未按照环评要求封闭。由此,东明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3.75万元,处罚文号为菏环罚字〔2022〕Z031601-1号。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到新修订的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编写的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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