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1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9月6日下午,泰兴市召开分布式光伏建设推进会,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对泰兴市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围绕全国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县创建目标,统一思想、务实举措,促进光伏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助力绿色标杆城市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参加。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精神,泰兴市于2021年9月被列为全国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单位。列入试点以来,泰兴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容量302兆瓦,新增并网容量42.87兆瓦。目前泰兴市光伏累计装机容量103.3兆瓦。
刘辉指出,推进光伏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是打造绿色标杆城市的重要抓手,是泰兴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对照2023年创成光伏建设示范县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园区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辖区内屋顶资源主体,加快对接投资开发企业,按照试点建设目标任务,遵循市场化规律,加快统筹谋划推进各类别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各屋顶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分布式光伏政策要求,克服等待观望思想,进一步梳理可利用屋顶资源。各光伏投资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工程建设及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有序实施项目开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促进光伏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在组织保障上,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严格安全管理,落实资金补贴,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会上,市发改委介绍了泰兴市整县分布式光伏推进情况并解读了相关政策,供电公司围绕光伏并网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介绍,相关开发、使用单位交流了光伏建设推进情况,部分金融机构介绍了相关绿色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