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其中提出,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健全财险监管评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完善评级评价结果运用相关规则,体现扶优限劣导向。
突出重点分级监管,加强行业重要性财险公司持续监管,对风险隐患较大财险公司实施高强度监管,研究提级监管相关程序。探索区分业务范围实施分类监管,在公司治理、机构设立、业务经营等相关方面研究出台差异化监管举措。
研究房屋保险体系,探索推广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强化综合运输大通道保险供给,支持多式联运“一单制”保险,鼓励开展公路灾毁保险,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领域保险保障。丰富新市民和银发经济领域保险。加快发展各类雇主、公众、产品、职业等责任保险,满足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方案提出,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方案提出,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丰富新能源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引导行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数智化转型。夯实财险业数据基础,深化数据应用,打造数据资产。
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
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健全完善财险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财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营销宣传和信息披露,提升理赔服务质效,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稳妥扩大再保险供给。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扩大境内外再保险市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探索监管规则互认。探索相关财险业务互联互通,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
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等突出问题
从严整治违规行为。加强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监管,重点整治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通过多层嵌套投资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问题。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强化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夯实经营数据基础。
完善财险重点领域业务经营规则,强化承保理赔监管,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虚列费用、虚挂保费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查重处和机构人员双罚,推进行刑衔接。强化公司对违规问题严肃内部追责问责。
研究房屋保险体系,探索推广新型家庭财产保险
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着力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研究房屋保险体系,探索推广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强化综合运输大通道保险供给,支持多式联运“一单制”保险,鼓励开展公路灾毁保险,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领域保险保障。丰富新市民和银发经济领域保险。加快发展各类雇主、公众、产品、职业等责任保险,满足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分为六个部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答问时表示,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监管严格监管。从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等方面提升财险监管质效。
二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以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等为抓手,提升财险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是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引导财险机构把好发展定位,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财险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五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文化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提升全社会财险保障意识。
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精神,现就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二、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强化股权穿透式监管,运用大数据加强股东资质、资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答问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以下简称),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提问。一、制定的背景是什么?答:出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财险工作的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险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航运保险、科技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提出明确改革要求。近期,国务院印发。出台有助于推动财险业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险工作的要求。二是落实财险领域强监管、防风险的工作要求。财险一些领域违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潜藏的矛盾和风险逐渐显露,需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三是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财险面临市场体系有待健全、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亟需加强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制约财险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四是促进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聚焦推动财险提质增效,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风险保障需求。二、请介绍一下的主要内容?答: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全面监管严格监管。从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等方面提升财险监管质效。二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以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等为抓手,提升财险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三是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引导财险机构把好发展定位,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四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财险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五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文化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提升全社会财险保障意识。三、印发后,还有哪些工作安排?答: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要求,逐步增强财险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二是全面加强财险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构建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三是继续加强与相关方面协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