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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长钟玉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24-12-0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具体来看,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康得新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苏05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机构投资者起诉案件另行分别立案审理。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康德新公司在2019年5月13日曾发布公告称,从认证为“张家港市公安局”微博发布的信息获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9月14日,康得新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已于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涉嫌犯罪事实均发生在2012年以后。

  康得新公司当时在公告中提到,从办案单位获悉:钟玉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徐曙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王瑜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挪用资金罪。

  张丽雄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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