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头条 > 正文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2021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提高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能力。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聚焦“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以及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实行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制,周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硬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细化到点、量化到岗、固化到人,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法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加强理论学习,营造法治氛围。通过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增加学法议题,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党支部学习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著作。结合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大力开展主题宣讲,有效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法治精神融入财政工作。

  注重“借智借力”,发挥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职业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法律意见书,参加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在日常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转变顾而不问、流于形式的状况,及时与法律顾问保持沟通,在行政争议处置、行政复议诉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及时获得指导和帮助,全年协助完成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8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将法律顾问聘用情况及顾问履职情况录入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有效量化法律顾问的日常监督考核。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信用示范之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财政系统告知承诺改革,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继续推进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信用修复机制。深化信用+联动场景应用,推动信用应用便民惠企。

  优化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机制。审批做“减法”,打造“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领取、换发、备案全流程网办,行政许可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服务做“加法”,充分利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浙里办等数字化平台,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政策文件,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依托“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点对点开展政策解读,增强企业营商环境感受度。

  规范涉企文件审查制度。对涉及企业利益、产权保护、工程项目招投标、对外开放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坚决杜绝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的区别性、歧视性对待,杜绝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现象,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我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未发现上述文件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推进公文管理和制度建设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列为局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流程。对局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流程重新梳理优化,细化科室责任,明确环节时限,规范文书模板,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合规。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充分借助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在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核的同时,由法律顾问对草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二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最大限度地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

  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合同管理,出台《衢江区财政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五统一”。坚持重大合同审核机制,对以局名义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需先经过局政策法规科及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核后,方可送局领导集体审议,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完善备案制度落实,明确重大合同需在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连同会议纪要等附件资料,一并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有清单、执法程序有指引、案卷归档有标准的法治财政规范管理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公示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和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公示的标准、规则和工作机制,探索建设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完善文书格式模板。明确音像记录的执法事项、环节、记录设备、存储方式等;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继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不同的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判断标准、送审材料、处理机制、审核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保障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有效、可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信息管理,坚持执法持证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共新增执法证4本,确保在编人员执法证持有率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规范高效执法。今年共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次,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浙江省执法人员培训1次。积极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应用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活动10 次,确保联合检查任务圆满完成。大力推进掌上执法,推进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五、深入开展守法普法工作

  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实施普法目标责任制,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任务进行分解,抓好责任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布置的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项目计划清单,以及有关学习制度等。

  强化领导遵法意识。固化领导会前学法机制,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已开展学习4次。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进行公开述法。

  推动干部学法用法。强化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清单,将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普法制度等进行收集整理,编印《学习资料汇编》供广大干部学习,促进学法与学业务“两促进、两提高”。积极开展党内法规竞赛,认真组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局参考率及合格率实现两个百分百。

  加强普法阵地建设。2021年我局承办浙江省财政法治工作暨“八五”普法启动会,将法治建设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将行政复议、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共计近1852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工作人员、经费双落实,为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21年我局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干部还不能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加快衢江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及紧迫性,具有执法权力事项的科室和新进干部的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规定动作”,在结合财政实际、彰显财政特色、发挥财政优势的特色财政法治建设方面主动性、创新性不足。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力服务依法理财,着力服务规范行政、着力服务提升效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以落实法治考核为引领,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抓好落实。提前谋划布局,紧盯任务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举措,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各处室和相关单位合力,促进形成决策用法、办事依法、监督执法的浓厚氛围。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

  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1.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系统,实现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和对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的集中评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

  1.充分发挥法制科室和各业务科室职能,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完善案件合议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干部的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复议诉讼能力。

  2.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范管理,促进行政裁决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行政裁决融入诉源治理。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

  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能力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做好“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片的制作和宣传展播,汇集各方优势资源充实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双普”教育基地,把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大平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财政特色。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

温馨提示:所有理财类资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